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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排水防澇體系建設行動計劃(城市排水防澇體系建設的必要性)
作者:霍爾德電子 更新時間:2026-06-09
城市排水防澇系統是暴雨時保障人民生命財產與健康、社會經濟穩定運行的重要基礎設施。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三部委聯合印發了《“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澇體系建設行動計劃》,結合近年來相關城市排水防澇的經驗教訓,明確了重點問題的改進方向和要求,為推進城市排水防澇系統高質量建設助力。

一、“行動計劃”是對“實施意見”的細化
2021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城市內澇治理的實施意見》,針對消除全國新老城區內澇現象,提出2025年工作目標和2035年總體要求。“行動計劃”體現了“實施意見”中“三個統籌”和系統解決城市內澇問題的指導思想,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細化了“十四五”內澇治理工作的具體方向和重點內容。
二、突出城市防洪排澇設施薄弱環節排查的重要性
提高了排查的深度。“行動計劃”首次提出設施能力的分析和評估,要分析“河道排澇與管渠排水能力銜接匹配”,要按排水分區評估“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可應對降雨量”。
加大了排查的廣度。除了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外,還要求對城市防洪工程設施、城市自然調蓄空間和城市排水防澇應急管理能力進行排查,分析河道行洪能力,研判山洪、風暴潮等災害風險,避免因流域洪水或山洪造成外河水位上漲,對城鎮排水防澇系統產生頂托甚至倒灌,從而導致城市嚴重內澇。
提升了排查的精度。明晰了對城市排水防澇應急管理能力的排查要求,特別強調排查城市供水供氣等生命線工程、車庫、建筑小區地下空間、各類下穿通道、地鐵、變配電站、通訊基站、醫院、學校、養老院等重點區域或薄弱地區防汛安全隱患和應急搶險裝備物資布設情況。
三、系統建設排水防澇工程體系,補齊設施短板
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涵蓋從雨水徑流的產生到末端排放的全過程控制。目前,我國設計標準與國際標準基本接軌,但已建城區雨水管渠提標改造困難諸多。因此,“行動計劃”提出:一是要求保證設施原有的排水能力,加強管網的清疏養護,避免設施功能性缺陷;禁止封堵雨水排口,避免設施功能喪失;嚴格限制人為壅高內河水位,避免下游頂托排水不暢。二是要求因地制宜提高設施排水能力,按照國家標準改造或增設泵站,提高自排不暢的雨水系統以及立交橋區、下穿等易澇點的排水能力。
四、加快構建城市防洪和排澇統籌體系,注重規劃引領
外洪進城、河湖水位過高都會影響城市排澇能力,因此,“行動計劃”提出加快構建城市防洪和排澇統籌體系,實施防洪提升工程、強化內澇風險研判、實施城市雨洪調蓄利用工程、加強城市豎向設計和實施洪澇“聯排聯調”。
五、完善城市內澇應急處置體系,增強城市韌性
嚴重的城市內澇會引發交通中斷、基站通訊中斷、二次供水中斷等事故,嚴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

城市排水防澇工程是系統工程,需要伴隨城鎮化發展持續推動,解決內澇問題不能一蹴而就。城市排水防澇體系建設行動計劃指導我們用5年的時間,用系統和精準的措施,讓老百姓有獲得感和幸福感。在這個基礎之上,還要久久為功,持續加強城市建設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調性,不斷提升城市防洪排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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